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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vern Diary Volume 122


8.14.’07. 2:04am.

下錯單

之前在報紙報導上看過,證券營業員下錯單的事。過去台灣法令規定,投資人要下單買賣股票,要透過證券商中介。然而在電話、委託書聯絡,電腦鍵入資料的時候,偶爾就會發生鍵錯資料、下錯單的事。依法令規定,證券承銷商的錯誤,要自己吃下來。這時候負責的營業員就很慘,金額不大,幾十萬甚至一兩百萬時,往往就要自己吃下來。因為這樣,證券營業員工作壓力非常大。

電腦網路流行後,財政部要求證券商都要做到網路下單,讓投資人可以直接透過電腦網路,即時向市場下單買賣,不需再經過中間承銷商。既可以做到即時下單,讓投資人在分秒必爭的股市中更容易掌握投資機會,也減少人為錯誤。相對的,這時候再出錯,因為是投資人自己下的單,就全由投資人自行負責,證券商就沒有責任了。

沒想到這樣的故事,今天竟然會發生在我身上。今天幫小招買基金,在網路銀行上下單,密碼打錯,又退回來重打,卻沒注意到,退回前一頁時,所選基金會退回到預設的銀行促銷基金。重打密碼,密碼通過後,馬上按確認。這時候,才注意到上面的基金不是我要買的那一支。可是來不及了。什麼歐洲市場基金的。我對歐洲市場根本沒有概念,整個人都傻了。而且歐洲金融界現在正經歷次級房貸風暴,也不知道會持續多久。就算我隔天馬上殺出,可能也要賠一點,還要加上來回買賣的手續費。沒辦法,是我的錯,這些錢還是得賠給小招。

唉,沒想到竟然也讓我碰上下錯單這種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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